親愛的,

今天的台北回溫了,有點熱。
是晴天,但才剛出門心情就被搞砸了。

都怪我和我姊都太爛好人了,無法拒絕人。
也都怪那位小姊太親切了啦,教人怎樣拒絕啊。
結果就被騙去做了什麼人格心理分析的,浪費時間。

把這個事件除外,今天是開心的一天。
今天我看了我人生中第一場的音樂會。

整整站了四個小時,感覺雙腳不是我的了。
腳尖,腳跟,腳踝。酸得不得了。
小腿,大腿,膝蓋。痛得不得了。

最該死的是,我竟然站在一個180的後面。
雖然那男生長得帥,也長得高。但那都不是重點。
重點是他完完全全擋了我的視線。整個快抓狂。

信,的聲音真的很震撼。現場比CD還要好聽。
和他的距離就祗有八米,他真的好帥。

回來很好聽。趁我很搖滾。火燒的寂寞很震撼。
我最喜歡的是unplugged的愛讓每個人都心碎。
很感動,酸酸的,唱到心坎裡的感覺。他的聲音很有魅力。

riverside

他說,這是他重新開始的第一場演出。所以他不會唱以前的歌。
他卻破例唱了,不會消失的夜晚。很開心,因為是我很喜歡的一首歌。

腳酸。憋尿。嘶吼。尖叫。沒有晚餐。
很累,但真的爽翻了。ROCKER萬歲!

Love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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